ailucy 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午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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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5月24日晚,新纶科技(00234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上述公告披露因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新纶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附:索赔征集公告
一、索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凡在2017年4月25日—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股票(002341),并且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二、索赔事实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拟起诉的对象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取彬
13817276735(注明:新纶科技)
邮件:
333号中金国际大厦B座20层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与联系。
五、诉讼时效到期日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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