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下午 22:55
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16日,鸿博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2024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认为,在2024年1月11日到2024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鸿博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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