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5年08月22日 星期五 下午 21:37

东财 Choice 数据显示,8 月 21 日,恒信东方融资净买入 153.13 万元;融资余额 2.08 亿元,较前一日增加 0.74%。

值得关注的是,8 月 12 日,恒信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恒信东方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入,且在 2024 年 10 月 24 日收盘时还持有;或者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8 月 13 日收盘时还持有恒信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参与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挽回损失。可通过公号:” “(: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 ” 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 等科目,贷记 ” 预计负债 ” 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恒信东方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眼查资料显示,恒信东方实缴资本 4.14 亿元,并已于 2021 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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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融资余额2.08亿元,正被调查受损股民预报名维权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