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 6:02

1、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23年3月2日到2023年8月3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8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2、案情介绍

2025年1月3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案件: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案件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温馨提示

4、以下部分案例起诉


【证券索赔】日海智能(002313)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