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午 8:48
10月份以来地方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已超1.3万亿元,年底可以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最高不会超过约2.7万亿元。预计2024年赤字率将继续突破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小幅提升至4万亿元左右。
城投债大幅减少
伴随地方化债过程,火爆异常的城投债发行却节节走低。wind数据显示,自9月份以来,城投债发行数量和规模均逐月下行,净融资额从11月开始已经进入负增长,12月负增长规模则进一步扩大。硬币的另一面是城投债提前偿还猛增,10月份以来合计提前偿还金额已达近千亿。
今年11月城投债发行规模仅2824亿元,只有8月发行规模的一半左右。城投债发行数量、发行金额每月明显递减,9月、10月、11月发行量分别环比减少24.28%、18.09%、18.57%。
在越来越严格的审批政策之下,交易所审核反馈为“终止”的城投债数量再创新高,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截至12月18日,2023年共有209个城投债项目被交易所终止。从10月开始被终止的城投债数量明显增加,11月共51只拟发城投债被终止,创下新高,为2023年被终止城投债数量最多的月份。12月截至18日已有24只被终止。2023年年初截至12月18日收到终止批文的主体中,以区县级平台居多,占比约55.5%,地市级平台占约27.23%。主体评级则以AA级为主,约占54.97%,其次是AA+。城投属性越强或隐债涉及可能性越大,被终止的比例越高。
与此同时,不但新发城投债少了,城投公司还在使劲偿还存量债务。近两个月城投债偿还规模较大,包括提前兑付、赎回规模大增,12月前半个月城投债提前兑付量、赎回量已超过11月。导致城投债净融资额从11月开始已经负增长(即偿还金额比发债募集金额还多),为-707.16亿,12月前半个月负增长规模进一步扩大至1768.34亿。
专项债预计超4万亿,附申报摘要
伴随“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今年10月份以来各地加快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债券规模已超1.3万亿元。今年新增专项债实际发行规模已经达到年初安排的3.8万亿元左右。同时中央财政增发1万亿元国债,全部给地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
2024年新增专项债提前下达工作也正在展开,按照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设定的60%红线来看,预估今年底可以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最高不会超过约2.7万亿元。预计2024年新增专项债总体规模将提升至4万亿元左右,较今年小幅扩张。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根据国务院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提前下达2024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合理保障地方融资需求。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提前储备项目、提前做好发债的准备,尽快在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实现经济运行的开门红。
附件:专项债申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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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行流程
专项债申报流程分为需求上报、项目评审、债券发行三个步骤。
(1)需求上报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本行业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准备等情况筛选符合专项债要求的项目,分别通过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将项目需求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地方。
申报必备条件:项目立项和可研。
(2)项目评审
评审流程: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新上报项目需编制“一案两书” 参与全省专项债券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全省发行备选库管理;续发行项目无需再次评审。
评审必备条件:项目一案两书(即实施方案、 财务评估书和法律意见书),用地、环评、开工文件等其他必要手续。
(3)债券发行
申报流程:财政厅分两批次下达成都市专项债券额度,包括提前批和第二批,并选定发行窗口。
发行必备条件:项目已处于开工阶段或施工招投标阶段,债券资金到位后可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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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行领域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投向领域有关规定,目前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共计十一大领域,分别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殊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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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负面清单
不得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企业投资的市场化产业项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得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严禁用于企业补贴或奖励、企业对外借款。严禁用于项目运营补贴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亮化”工程、景观提升、主题公园等形象支出。严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新增专项债券必须用于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债券利息支出等。4
专项债资金使用
(1)用作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投资金。
专项债发行成功,资金进入发债收入后,政府以直接投资的方式投入项目,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或经营性专项收入,用于归还专项债本息。
(2)用作对项目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的债务性资金。
专项债资金作为债务性资金进入项目公司或项目实施主体,以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如收费公路)或专项收入归还专项债本息。
(3)用作项目资本金。(详见下文)
(4)统筹使用。
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将发行专项债券筹集的资金调拨给项目单位,同时政府统筹项目产生的基金性收入和专项收入用于专项债券到期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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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可用于资本金的领域
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的领域共计十五个,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燃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供热(含长距离供热管道)、供气、新能源项目(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基础设施。
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规模占各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不得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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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行期限和方式
、7年、10年、15年、20年、30年。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本、提前还本、分年还本等不同还本方式。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保障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原则上由地方政府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不匹配的,可在同一项目周期内以接续发行的方式进行融资。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
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其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公开招标和公开承销)和定向承销发行。采用承销或招标方式的,发行利率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之上确定。
专项债券应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专项债券发行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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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偿还方式
(1)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及费用支出应当根据当年到期专项债券规模、利率、费率、对应专项收入等因素合理预计,列入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统筹安排。
(3)使用债券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还本付息台账,健全偿债保障机制。每年按相关规定足额上缴当年专项债券利息和实际发生的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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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资金调整条件
2021年11月10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指出,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按照严格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行为。
根据《指引》,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可以申请调整的具体情形包括: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
2.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
3.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
4.其他需要调整的。
(来源:财政部官网、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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