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下午 12:14

学习法律法规,首先我们应该要有一个法律体系的概念。

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法规,第一步要树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的理念。我国招标投标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为核心和基础,已经形成一套法律体系,在进行具体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法律的适用上要在整个体系里去寻找法条依据,避免错误适用。

第二步,在法律体系里有四个法的层级,在我国可以规范和约束招标投标活动的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级。

第一层级是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招标投标活动高频适用的法律是《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

第二层级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制定,招标投标活动高频适用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层级是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招标投标活动高频适用的行政法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水利部等相关部委发布的部门规章。

第四层级是规范性文件,由各级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政府部门制定的专门规范各领域、各地区招标投标活动的带有固定文号的文件,都在各自的领域或者地区对招标投标相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投标活动高频适用的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水利部等相关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招标投标法》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很多方面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有很多条文,对于那些规范和约束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条文,分为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又分为效力类强制性规则和管理类强制性规则。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在规则上和招标投标的规则有很大不同。政府采购除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还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一共6种采购方式。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和基础,已经形成一套法规体系,进行具体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法规的适用上要在整个体系里去找法条依据,避免错误适用。

用以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活动的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活动需要高频适用的是《政府采购法》。

第二层级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活动需要高频适用的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层级是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政府采购活动需要高频适用的是财政部发布的部门规章,目前现行有效的有五个,分别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101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102号令)。

第四层级是规范性文件,由各级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府部门制定的专门规范各领域、各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带有固定文号的文件,都在各自的领域或者地区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政府采购活动需要高频适用的是财政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说,《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等。

适用政府采购法规之前,应当首先区分项目的本质与属性。政府采购法规仅仅对政府采购项目是强制性约束,对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如何读懂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