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 7:32

先回顾复习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详解】A选项中,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表现,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中,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中,同等原则针对的是外国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相应地位,因此C选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答案】D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详解】民事诉讼代理人只有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两种,无指定代理人,因此选项C违反法律规定,当选。

【答案】C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详解】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始终,A项说法不正确。

B项说法正确,当事人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都是行使辩论权的表现,应选。

辩论原则只适用于当事人,不适用于证人,故C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督促程序为非讼程序,不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故不适用辩论原则,D项说法正确,应选。

【答案】BD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2014年卷三第37,单选)

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

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

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

【详解】诚实信用原则禁止当事人以欺骗性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禁止证人提供虚假证言,因此选项A、B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法院依法决定证据的取舍,而不得任意进行证据的取舍与否定,因此选项D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C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详解】本案中,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后,并没有对超过王某的诉讼主张的部分进行主动审理,因此法院并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A选项错误。

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应当采用判决的形式,而不能采用裁定,故选项B正确。

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辩论的权利,因此不违反辩论原则,C选项错误。

法院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并不违反处分原则,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答案】B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2005年卷三第37,单选)

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详解】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范围为审判活动,即只对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与审判相关的行为进行监督。B项证人不是检察院监督的主体。C项为仲裁案件提供咨询不属于题干中所指监督范围。同理,D项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答案】A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45,单选)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详解】A选项中体现的应当是同等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故A选项说法错误。

在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中,法院可以不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这并不违反处分原则,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或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提出反诉。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起诉主体只能支持,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公益诉讼中环保组织是诉讼主体,因此不是支持起诉,D错误。

【答案】C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36,单选)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详解】根据《民诉解释》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A正确。

回避的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本题未提出紧急情况,故丙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审理,选项B错误。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丙是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应当由院长决定,而非审判长决定,故选项C错误。

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回避决定(通常指驳回申请的决定),只能申请复议,不能上诉,可以上诉的只有判决和裁定,决定不能上诉,故选项D错误。

【答案】A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详解】题中当事人并没有要求法院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作出裁判法院主动对这些事项作出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A选项应选。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并没有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提出请求,当然也就没有就这些事项展开辩论,二审法院对这些事项径行作出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B选项应选。

二审法院的正确做法应当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二审判决,否则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制度。若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C选项应选。

本题中二审法院并没有违反回避制度,故D项不应选。

【答案】ABC

在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

主管的标准 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是否属于民事关系

主管范围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凡可以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案件,都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法院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

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的范围,法院均有权审理;

不同之处在于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就应受理,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必须建 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调解协议没有强制力,但是有法律约束力 有了调解协议调解效果不佳起诉的,以调解协议起诉,不能以纠纷起诉

法院与仲裁机构

法院与民商事仲裁委员会

法院主管的范围宽于仲裁委员会主管的范围 注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属于其主管仲裁范围

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受理,排除法院管辖权

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由法院主管

在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在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又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民商仲裁一裁终局

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是官方的,仲裁了还能起诉 劳动纠纷一定要有劳动仲裁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注意和主管的区分

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区县人民法院

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

1.《民诉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2.第3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如果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涉及到级别管辖要调整,被告反诉的使标的额变化的不用

规避是本来没有管辖权的通过保留诉讼请求让该法院有管辖权,而反诉中无论是基层法院(依据牵连管辖)还是中级法院(依据标的额)均有管辖,当时人可以选择,就不存在规避之说

专门法院的管辖

军事法院

当事人双方均是军人或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由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管辖。

海事法院的等级相当于中级法院。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与仲裁相关【国内的仲裁保全 和国内仲裁的证据保全是基层法院】

高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诉讼管辖

双方情况都一样,用原则处理,被告有特殊情况,倒过来

其中两个身份关系

【在中国没有住所,失踪下落不明 方便了原告起诉 不然容易滥诉比如起诉普京特朗普】

两个可以

【夫妻一方超过一方离开超过一年 追抚养费几个被告不在同一个辖区 找得到住所地】

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防止原告滥诉】原告就被告

被告为公民,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登记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 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民诉解释》中对下列情况作了补充规定:(1)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确定是否有经常居住地,无以户籍所在地,再无以原户籍所在地】


法学记之民事诉讼法3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