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19日 星期二 上午 5:10

一家靠财务造假上市的公司,除实控人外,还有哪些人应承担责任?股民遭受的损失能得到赔偿吗?

截至2023年12月15日,A股“*ST柏龙”股票收盘价0.57元,已经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的面值,即使在接下来的7个交易日全部涨停(*ST股的涨跌停为5%),其股价也不可能回到1元以上。按照深圳交易所“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将被退市”的规则,*ST柏龙已经锁定退市的路径。

深交所上市公司“*ST柏龙”,全称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曾经为“柏堡龙”,后因违规被披星戴帽,简称“*ST柏龙”(以下简称“柏堡龙”)。柏堡龙曾被称为“A股服装设计第一股”,2015年上市时发行价格超过每股23元,被不少证券分析师看好。然而,这家公司看似光鲜的财务报表,实际上都是造假而来。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3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2.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10亿元;此外,柏堡龙还存在其他未如实履行或者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为此,证监会对公司罚款1000万元,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各罚款500万元、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其他责任人罚款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

以虚假的财务数据欺诈发行股票,陈伟雄、陈娜娜获得了巨额财富。据统计,在柏堡龙上市后,陈氏家族共套现11亿元。而被欺骗的投资者,则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2023年6月底,*ST柏龙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夫妇已于6月19日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行逮捕。这表明,除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之外,这两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现已改为“欺诈发行证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加了“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欺诈发行证券金额500万元以上,即为“数额巨大”,构成犯罪。而柏堡龙在深交所上市时,股票发行价格达到23.29元,发行量2622万股,总额超6亿元,远远超过了该罪500万元的构罪门槛。因此,陈伟雄、陈娜娜作为柏堡龙的实控人和高管,极有可能被判罪名成立。不过,按照旧法,也只能判他们5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加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2021年3月1日前有效的规定,此罪最多处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而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则把对此罪的处罚力度,提高到了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柏堡龙最重要的违规披露行为,多发生在2021年3月之前。

不过,股民更关心的,是他们的损失能否挽回。陈氏家族套现超过10亿元,但不知道这些钱还在不在国内,不知道是否还有足够的资金来弥补股民们的损失。

而在这一骗局中,除了柏堡龙和陈氏夫妇外,也少不了其他帮凶。首先是为柏堡龙上市提供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上市保荐的证券机构等。根据证券法,为上市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近日一审宣判的柏堡龙股票索赔案中,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对柏堡龙的债务承担20%清偿责任,部分高管对柏堡龙的债务承担5%至100%的清偿责任。

除此之外,曾经为柏堡龙抬轿的证券分析师们,对股民的损失也负有不小的责任。证券分析师,俗称股评员,他们的工作是对上市公司的情况以及影响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向投资者发布报告,预测股票的走势并向投资者提出建议。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专业知识去研究每一个股票,股评员的报告是他们除了上市公司的公告之外,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事实上,对于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很多普通股民也可能看不太懂,需要依赖股评员们进行解读。因此,股评员对投资者的决策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那么,这些股评员发表的分析报告,如果与事实严重不符,误导投资者,要不买入柏堡龙的股票,最后亏损,这些股评员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研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卖方研报”,就是说主要是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帮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卖个好价钱。老王卖瓜,自卖自夸,那就必须得夸咱要卖的东西好啊。只有把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说得好,才能有人以更高的价格买,证券公司就能赚更多。但是,自夸也应该建立在事实准确、逻辑正确的基础上,如果以虚假信息为基础做分析,那结论必然也不可靠。这些质量低劣,甚至也可能有意造假的研报,让投资者蒙受损失,难道仅仅因为在最后写上一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或者加几句“可能存在的风险”,就可以免责了吗?

还有一种研报是“买方研报”,是为投资证券的客户,也就是投资者服务的。这种研报,理论上来说,应该不仅仅只看一个股票好的方面,也应该关注其风险,以便为投资者筛选出真正具有价值的投资标的。然而,由于中国股市长期以来都以做多为主,近年来虽然也有了融券做空盈利的模式,但是规模很小。而买方代理人的佣金收入,是与客户交易的金额和次数挂钩的,所以买方研报也是以看多为主,尽可能鼓励客户买入,因为看空的报告,客户不愿意看,看了也许可以避坑,但却没有买入的机会,不买,那券商就没佣金。

正是因为这样的机制,让一些分析师“无脑”看多,误导投资者,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整顿证券市场,不仅要严惩虚假披露的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等,对于那些严重不负责任、作出严重失实的研报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师,也应该有惩罚机制,不能让他们肆意吸投资者的血,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辛省志

责编 陈斌


证监会查实柏堡龙靠财务造假上市:股民损失谁来赔偿? | 快评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