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05日 星期二 下午 12:12

《公司法》将被进行修订,这一值得关注的信息中,有几点应特别加以关注。

“完善注册资本认缴制”

这短短的9个字,组合在一起,可以引起轩然大波。

获悉《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2023年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草案将会强化对企业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规范,并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的保护。

从获得的资料分析,《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主要将对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修改:

1.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2.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

3.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4.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

5.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6.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公司法》所规范的是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公司”,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其从2014年修改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出资期限、最低注册资本和首期出资比例后,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创业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是注册的公司数量迅速增加,从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部分企业出现了股东认缴期限过长、交易安全收到影响、债权人利益被侵害等情况。

针对这一现象,《公司法》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期限的规定,草案中明确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纳完毕。该内容的加入,可以进一步完善认缴登记制度,从而更好的维护资本实际到位以及企业交易的安全性。

我们可以关注到,五年内缴纳完毕注册资金,这将给现有企业带来巨大的影响。目前国内注册企业超过半数都未将注册资金实缴到位,若《公司法》草案三审稿通过,在实施后现有的这些未缴足企业将何去何从,值得我们思考并引起必要的风险警示

按可操作的模式分析,若草案加以实施,未缴足注册资金的企业将会有以下几个处理方案:

1、缴足注册资金

2、申请减资

3、引入新股东

4、提前申请破产

若企业能按规缴足注册资金,这是最顺畅的应对方案,对企业自身经营、上下游合作伙伴、行业环境以及国民经济都是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若申请减资,对不起!草案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对策,草案内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草案还完善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规定以及增加公司不得提高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的规定等。同时我们也知道,企业若想减资,将需要经过十几道手续,其中审计、税务证明、债务担保、省级及以上报纸减资公告等,都将对企业现有的经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归根到底一句话,减资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从国内企业的注册资金规模布局来看,虽然有大部分公司都属于中小微企业,但仍有很大比重的规模以上企业。这些企业往往都是各个行业的头部企业或塔尖企业。而从资料中可以看到,这些企业中较多都未缴足注册资金。同时,很多公司为了让规模更能获得关注,为了今后的业务规划,会在工商注册时把注册资金做大,几个亿、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注资时间通常会延后20年,可能到20年到期后还会选择再延期。如果这些企业收到草案实施的影响,必将引起较大波动,会波及整个行业、国计民生形成连锁反应,甚至对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都会造成影响。

若引入新股东来填窟窿,这需要一个多么美妙的故事才能吸引,新股东入坑。同时,新股东入资后,对企业的经营会造成什么新的影响,都是不可控因素,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思来想去,是不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草案实施前提前申请破产呢。再重新换个壳,另起炉灶再坑一把。希望能重视这些后续的连锁反应,通过充分的风险方案预案,来规避这些明显或隐性的风险。

以下列举部分《公司法》条款供参考: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天内登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修改《公司法》,企业何去何从(之一)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