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上午 8:28

原标题:华联股份股票索赔案:进展简报

华联股份股票索赔案:进展简报

案件进展

2023年11月13日,投资者诉华联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完成首次庭审谈话。

本次诉讼源于华联股份未及时披露土地被收回这一重大事件,并由此导致公司2021年度业绩由盈转亏,股价大幅下跌。依据《证券法》第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们认为2021.11.1-2022.4.18期间买入该股票且截至2022.4.18持股的投资者,有权向上市公司索赔。

庭审简介

结合本次庭审谈话,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如下:

1. 重大性问题

被告主要观点:证监会并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且土地被收到导致的损失2.04亿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较小

我方主要观点:华联股份土地被收到导致的损失为2.04亿元,该笔损失是其上年度净利润的8.8倍,并导致2021年度业绩由盈转亏,股价跌幅明显

我方判断:对方关于其行为不构成虚假陈述、不具备重大性的抗辩,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虽然证监会尚未对华联股份作出处罚,但是,证监会是否处罚并不影响法院判定华联股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实上,近年的投资者诉讼案中,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获胜的案件就是我们代理的。详见:天圣制药案:证监会未处罚,我方仍胜诉

2. 交易因果关系

被告主要观点:消费类股票在2022年4月有异常波动,投资者是追捧热点买入华联股份,投资者的交易并未受到其案涉行为的影响,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我方主要观点:被告在近半年的时间内一直隐瞒重大利空。如果被告在2021年10月即披露该等风险,投资者就会重新作出投资判断,被告关于其行为未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的观点不成立;此外,投资者当然可以投资消费类股票,只是在选择消费类股票时,投资者会基于各股票基本面的情况而在消费类股票中作出选择,被告隐瞒高达2.04亿元的损失,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

我方判断:预计法院不会采信对方观点。

未来预期

在证监会未处罚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案件存在较大的诉讼风险,但是,我们已取得过证监会未处罚情形下的胜诉案例,结合本案目前阶段的进展,我们对投资者获赔充满信心。

参加/报备方式

理流程、了解案件进展;不明之处可工作时间致电01915286

关于我们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23年6月

虚假陈述案件:粤传媒、东方网力、冠福股份、新大洲、广州浪奇、天圣制药、工大高新、延安必康、雅本化学、奥瑞德、金正大、风华高科、天首发展、宁波东力、围海股份、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长园集团、欢瑞世纪、罗平锌电、凯瑞德、东海洋、新纶科技、惠而浦、济南高新(天业股份)、獐子岛、中安消、金花股份、中国高科、华泽钴镍、联建光电、辉丰股份、飞乐音响、中毅达、中兵红箭、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国农科技、佳电股份、上普/沪普B、鞍重股份、神马股份、山西路桥(原山西三维)、天成控股、众和股份、尔康制药、昆明机床、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

国内首例内幕交易胜诉案: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乌龙指”案)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案(司法解释颁布后)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辉丰股份案

证监会未处罚情况下的胜诉案例:天圣制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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