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20日 星期一 上午 8:10
原创 华 娟 高邮法院
案例二十
【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是同一楼层相邻的两户邻居,2022年9月,张某发现李某房屋的进户门从原始位置外移了50公分左右,这让张某十分生气,他认为,李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建筑物共有部分,而且还会影响通行安全以及消防安全。随后,张某找到李某表示其明确反对,并要求李某将进户门恢复原状,但李某对此百般推诿,不愿解决问题。为此,张某便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本院经审理认为,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本案中李某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房屋入户门外移,私自占用了建筑物共有部分,妨害了包括原告张某在内的其他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益。并且张某与李某房屋紧紧相邻,李某外移入户门占用了公共空间,在紧急情况下会对相邻原告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将擅自外移的入户门恢复原状,故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本院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其房屋入户门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原标题:《案说民法典|外移入户门被邻居起诉,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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