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04日 星期六 上午 8:52

1.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人格混同:最根本的标准是公司是否有独立财产,即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过度支配与控制:控股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股股东的工具资本显著不足:股东没有诚实的投入足够的数额以应对其事业隐含的典型风险

公司行为能力的实现方式:内部通过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外部由法定代表人来实施,其结果由公司承受

2.公司设立阶段合同责任的承担

设立中的公司并无法人资格,其性质为发起人之间的合伙。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该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的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3.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要求以所有权出资,不动产自交付时享有股东权利),土地使用权,股权(合法,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手续全,已评估)

出资禁止: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出资瑕疵: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及相关董监高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出资瑕疵股东的限权: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4.股东权利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实际持有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经全体股东约定可例外。股东提起利润分配请求之诉的,应当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但因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的除外。时限1年(强制性)有限公司转让权:对内转让随便转,自由转;有限公司中对外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人头决)程序上应当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其收悉的合理方式,时限30天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其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转让转让股东可反悔;因继承股权变动的无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其应在应当知道的30日内且股权变更登记的1年内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在法定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后90日内起诉股份公司转让权的限制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25%;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董监高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书面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薄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股东可起诉股份公司:股东有权起诉请求查阅公司特定文件材料股东代表诉讼权起因:董监高/他人侵犯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步骤:原告(股份公司要求日+1%)向公司提出请求;接受则发生公司直接诉讼;拒绝则发生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归公司,公司应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请求公司解散:由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重点是公司陷入僵局无法作出有效决议,与盈亏无关

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

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其关联交易赔偿责任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待补充)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可做另外规定决议规则:资本多数决;有限公司可对非重大事项作另外规定(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分散,变更形式须2/3多数)尚未成立的决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者不符章程;表决未达通过比例可撤销决议:作出决议的程序违法/违反章程(自决议作出60日内)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金额30%的,应经出席股东2/3多数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

经股东会有效决议无因解除人头多数决,股份公司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限公司可由章程规定

5.公司担保

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谓善意,是指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债权人对公司机关决议内容的审查一般限于形式审查,只要求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可。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债权人主张担保合同有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对股东会的决议进行了审查,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16条;提供非关联担保,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决议的人数及签字人员符合公司章程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公司/银行以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担保合同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6.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解散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通知起30日内,公告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解散是60日内公告。

公司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法定情形: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清缴税款;处理公司债务,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后,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股东或董监高未成立清算组,怠于履行清算业务,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未清算即注册公司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纳税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支付股利法定公积金: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任意公积金: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以及提取比例,均交由公司股东会决议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决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收入;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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