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 上午 8:28
【索赔依据】
2019年5月30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中安,证券代码:600654)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6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7 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书中显示:中安消技术未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对重大重组的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以及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招商证券接受了中安消的委托,担任该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
【案件进展】
处罚决定下达后,ST中安投资者随即提起索赔诉讼。
此前,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判令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对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100%的连带责任。
此后,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就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的中安科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安消技术对中安科公司在一审判决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改判招商证券公司对中安科公司一审判决中的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改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安科公司一审判决中的付款义务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9月10日晚,中安科发布《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1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已新增受理45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14445681.16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1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其信息显示,法院新增判决53名原告诉公司、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新增涉案金额为6510501.89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1994例。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64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559231129.46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345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75476985.73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37974.52元。
自处罚下达后,已经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一审法院判决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审终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改判招商证券及瑞华会计师对中
【索赔条件】
ST中安(600654)索赔条件:凡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6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所”联系诉讼团队,铭沣诉讼团队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查看。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索赔名单”。
【索赔基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详见“股票投资者维权须知”。
【团队承诺】
大投资者维权,凡是因公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诉讼团队都将垫资为您通过诉讼途径提出索赔,未获赔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其目的在于向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诉讼的法律法规,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诉讼平台提示您:诉讼团队,为赢而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帮您维权。诉讼团队有信心向您承诺:“未获赔偿,免费为您打官司。“垫资索赔,唯有!”您给我信任,我帮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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